六部门印发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意见 提高人民币结算对贸易投资发展支持作用
商务部网站1月26日消息,近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为地方和企业抓住RCEP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提供指导。《指导意见》指出,提高人民币结算对贸易投资发展的支持作用。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1月26日在商务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企业要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
《指导意见》旨在通过高质量实施RCEP,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深层次改革,将把握RCEP发展机遇与各地方发展战略紧密对接,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引导鼓励企业以RCEP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扩大国际合作,提升质量标准,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
《指导意见》的目标是全面落实协定规定的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引导地方、产业和企业适应区域市场更加开放的环境、更加充分的竞争,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完善金融支持和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的金融服务质效。结合RCEP实施,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可持续性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对外贸领域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信保产品和服务。
提高人民币结算对贸易投资发展的支持作用。推动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汇兑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持续优化政策安排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币跨境使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人民币交易、投资、避险产品,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和服务。
余本林表示,《指导意见》共涵盖30条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着眼高质量实施协定,对地方和企业有针对性对接协定各领域开放和规则提供全面指引;二是聚焦提质升级,以质量提升和标准合作,促进制造业升级和产业发展;三是突出公共服务作用,要求深入开展培训,高水平做好配套服务,帮助企业抓住机遇实现更好发展。
余本林建议,企业要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抢抓区域贸易高度便利化机遇,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要吃透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深度参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努力挖掘服务业和投资扩大开放带来的商机。要借助RCEP完善营商环境带来的利好,增强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本领。要提高竞争意识,妥善应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