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逐步实现租房落户 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入学
董添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日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 切实保障租房者基本权益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逐步实现租房落户、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入学、保障租房者享受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基本公共权益,进一步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意见》提出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3年以上租赁期限的住房,各市应使用全省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意见》,各地可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进一步完善租赁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可根据收入水平等因素对保障对象实行分级保障、分档补贴,不断简化申请手续和程序,优化审核和发放流程,引导有需求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通过领取租赁补贴方式,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对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凭借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和发票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