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工信部通知要求 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国家发改委12月14日消息,近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
《通知》指出,加快“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确的重大项目实施。在5G、千兆光网等领域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做好保供稳价
着眼于打通堵点卡点,《通知》提出,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资源统筹调度,推进煤炭优质产能充分释放,提高发电供热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推动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制定好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做实做细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保障民生和重点用户用能需求。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的应缴税款全部暂缓缴纳。完善能耗双控有关政策,严格能耗强度管控,多措并举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严厉打击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行为和资本无序炒作。
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持续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大力增加大宗原材料市场有效供给,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实施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发布解读,促进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
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顺畅。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支持力度。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领域“1+N”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发展。
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
在挖掘需求潜力方面,《通知》指出,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加快“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确的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抓紧上马,能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在5G、千兆光网等领域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尽快启动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工程和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
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面向北京冬奥会转播等重大场景促进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推动传统线下业态供应链和运营管理数字化改造,发展新型信息消费。加大线上线下融合力度,扩大自主品牌消费和线上新型消费。
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出台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制造业等领域限制。适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
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
关于强化政策扶持,《通知》明确,完善重点行业发展政策。持续巩固提升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果,对违法违规问题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优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有序推进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沿海、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实施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组织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探索推广“两业融合”新路径新模式。
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紧密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制造业中长期融资考核评价机制。开展“补贷保”联动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推广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信易贷”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配套支持机制。
为优化发展环境,《通知》要求,减轻中小企业负担。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等支持。用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和支小再贷款,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促进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今年四季度部分税费。研究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鼓励地方有针对性出台帮扶措施。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地方可按现行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