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保监局:银行机构要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信贷投放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江西银保监局11月30日消息,为助力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简称重点帮扶县)发展,不断巩固拓展江西省脱贫攻坚成果,该局印发了《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出,银行机构要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信贷投放,实现当地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和存贷比提升。
《意见》提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银行保险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银行机构要积极支持发展重点帮扶县优势特色产业,信贷投放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不得投放国家明确禁止的领域。
《意见》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机构要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信贷投放,实现当地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和存贷比提升,有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大型银行江西省分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每年对重点帮扶县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地方性法人银行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加大涉农信贷投放。鼓励各保险公司积极推进“险资入赣”,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支持重点帮扶县经济社会建设。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意见》指出,银行机构对重点帮扶县的信贷资源配置和资金转移定价上要加大政策倾斜。鼓励银行机构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最大限度减免贷款服务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农发行和大中型银行要落实对涉农贷款的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政策要求。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类行业外,鼓励银行机构在重点帮扶县发放的贷款利率予以适当优惠。
在保险保障方面,《意见》提出,继续推动“防贫保险”业务,为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保险公司深度参与国家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重点帮扶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统筹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配合地方政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致贫返贫人口给予更大的政策倾斜。
《意见》提出,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在重点帮扶县设立分支机构,在依法合规、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即报即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审批条件。商业银行要对重点帮扶县的分支机构加大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权重,鼓励设立乡村振兴部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考核权重不低于10%。持续落实“三农”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合理界定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情形。进一步提高重点帮扶县的不良贷款容忍度,银行机构在重点帮扶县的各项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不良贷款率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不作为监管评价和内部考核扣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