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落地 开辟投资者权利救济新渠道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11月29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公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承诺金的管理和使用范围等。专家指出,通过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开辟了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及时救济的新机制,使其通过承诺金能够及时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赔偿,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正会同财政部制定《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承诺金将由承诺金管理机构进行专户管理,按照规定用于赔偿投资者因当事人行为所受的损失。
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好保护
专家指出,传统路径下,对于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证券期货违法案件,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行政罚没款直接上缴国库,无法直接、有针对性地用于赔偿相关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而民事诉讼又面临举证难、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投资者求偿渠道往往不顺畅,投资者利益保护效果有限,获得感不足。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收取的承诺金用于合理赔偿投资者损失,开辟了为投资者提供及时救济的新途径,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更加妥善地管理和使用承诺金,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及时有效赔偿投资者的作用,《办法》给予了一定的制度保障。
一方面,承诺金数额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办法》规定,确定承诺金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可能获得的收益或者避免的损失,假设涉嫌违法行为成立应当处以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投资者损失数额以及签署承诺认可协议时案件所处的执法阶段等因素。
另一方面,承诺金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办法》规定,承诺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据悉,证监会正会同财政部在2015年2月发布的《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形成《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将总体沿袭《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度安排,并结合试点经验作进一步调整完善。承诺金将由承诺金管理机构进行专户管理,按照规定用于赔偿投资者因当事人行为所受的损失。
获赔路径更为直接高效
专家认为,通过以上制度设计,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可以及时、有效赔偿投资者损失,推动破解投资者求偿难问题,使得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更加通畅,获赔路径更为直接高效,有助于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
“在以往的制度框架体系下,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后,行政机关向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作出处罚决定并收取罚款,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投资者要想获得民事赔偿,需要另行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中信证券合规总监张国明分析,诉讼是专业化的司法活动,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一方的投资者,往往需要先行收集证据、垫付费用、预付维权成本,经过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等程序,耗日持久才能获得胜诉判决,而胜诉判决结果的实现,仍有赖于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和被执行人的偿付能力,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较难在第一时间获得现实保障。此外,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中个人投资者比例较高且较为分散,一旦形成群体性诉讼案件,将会消耗大量的司法资源。
张国明表示,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下,投资者获得保护和救济的方式更加多元,获得赔偿的路径更为直接和高效。在当事人签署并履行承诺认可协议后,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从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中获得赔偿,弥补损失。这对投资者而言,大大降低了维权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能够快速高效地进入求偿程序,获取相应赔偿金。“从投资者保护角度看,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有助于资本市场形成保护投资者、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的价值导向,市场主体更易立信,投资者更有信心,从而促进良性市场氛围形成,助力我国金融市场繁荣稳定。”他说。
此外,专家认为,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投资者保护,稳定市场预期,确保证券期货市场平稳、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