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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合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色 北交所交易规则看点多

吴科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自11月15日起施行。相比新三板精选层交易制度,北交所交易规则主体内容并没有变化,仅在发布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从精选层交易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看,精选层开市以来市场运行较平稳,二级市场质量显著改善,企业价值进一步得到发掘,交易制度效果整体符合预期。北交所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均保持不变,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新股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根据规定,具有三大情形之一的,北交所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退市整理期首日;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股上市首日除外,为防范投机炒作,促进买卖均衡博弈,北交所股票全时段实施价格涨跌幅限制,限制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30%。

  尽管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盘中股票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股票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专家认为,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有利于市场价格的发现,配套个股临时停牌机制主要是为了避免股价快速非理性波动,带来市场恐慌和盲目交易,给予市场一定的冷静期。

  需要注意的是,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

  北交所新股不设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天数少于科创板和创业板,后者均为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5个交易日之后,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涨跌幅限制都是20%,低于北交所的30%。

  在连续竞价阶段,北交所股票设置了申报价格范围,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申报。具体而言,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北交所的交易机制仍为“T+1”,即交易者当日购买的股票,需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可以卖出。

  大宗交易门槛低于主板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北交所表示,根据市场需要,可以调整证券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

  北交所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15:00至15:30,但投资者从9:15起就可以提交委托。

  据了解,沪深主板A股股票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才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北交所的大宗交易门槛略低于沪深主板,这是因为北交所公司股本规模相较于沪深上市公司通常更低,过高的门槛不利于满足投资者的大宗交易需求。北交所表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为防控异常交易风险,北交所也对大宗交易设置了“价格笼”。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与沪深交易所一样,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北交所会公布当日每笔大宗交易成交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双方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

  引入做市商机制可期

  北交所为交易方式预留了空间。目前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的交易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其中,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做市商机制在新三板市场运行了多年。2014年6月,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则。同年8月,新三板做市转让方式实施,标志着境内股票市场首次引入做市商制度,改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精选层曾计划引入做市商机制,且在去年10月就完成了混合交易业务第三次全网测试。彼时,全国股转公司还联合先锋券商尝试新的业务推进工作机制,责成券商成立混合交易业务专班,由券商高管挂帅,全力推进业务开展。

  业内人士表示,混合交易制度是股票交易市场中交易制度的主要演变趋势。在全球不少交易所,流动性较强的主板市场主要采取竞价交易制度,而流动性相对较弱的二板市场,基本以做市商制和竞价制相结合的混合交易制度为主。

  混合交易制度看点不少。例如,解决流动性分化问题,对于流动性一般或较低的个股,做市商可提供流动性补充;平抑价格波动,由于做市商需要双边连续报价,可以解决因为流动性不足导致瞬时断档而产生的价格大幅波动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提出,“研究在全证券市场稳步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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