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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服务业30条”出台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11月2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30项具体举措,又称“生活性服务业30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生活性服务业30条”围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从9个方面提出了30条任务措施,系统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是各地各部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强调,要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并动态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多种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服务。加强普惠性服务机构(网点)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推动大城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五年内逐步覆盖80%以上社区。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

  《意见》从场地设施、品牌建设、人力资源、数字化赋能、市场培育、营商环境等方面系统提出了一系列补短板举措。一是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二是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三是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四是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五是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因地制宜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推进服务业业态融合创新,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六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权益保障。

  《意见》指出,要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强化政府投入保障,统筹各类资源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各地安排的相关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服务。落实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

  《意见》要求,健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行动,抓好相关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要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探索逐步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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