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薛瑾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薛瑾)银保监会网站9月27日消息,为支持有意愿的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银保监会指出,《通知》的发布,对稳定巨灾风险分散成本,形成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香港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重点对五方面的内容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巨灾债券的适用范围为转移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巨灾风险损失;二是明确特殊目的保险公司(SPI)应经香港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并具有健全的分出保险公司保护机制;三是明确SPI可作为特殊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登记并接受保险公司分出的巨灾风险,豁免评级、资本金、偿付能力等相关监管要求;四是明确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境内及香港相关法律,加强法律、信用等风险管控,确保巨灾债券发行合法、合规、安全;五是明确保险公司发行巨灾债券的信息报告要求。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跟踪《通知》执行情况,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巨灾债券发行工作,着力构建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