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中证网讯(记者 王舒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9月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上表示,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守住保护底线,还要加强活化利用。对此,《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做到应保尽保。把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掘出来,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纳入到保护清单当中,划定各类保护对象的范围,明确提出保护要求。把纳入到保护清单的历史文化资源及时进行认定、公布、建档、挂牌。
二是不要随意拆除破坏。在城乡建设当中,不仅要对纳入保护清单的保护对象实施严格管理,不能拆除破坏,同时对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古民居,也不能随意拆除。此外,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老树、老地名,这些也都承载着深厚的城市文化的记忆,也不能随意破坏、更改。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确实不得不拆除的,要认真做好评估论证。同时,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慎重拆除。
三是要求推进活化利用。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将其用起来、活起来。要用开放的思维,加大历史文化遗产的开放力度,更好服务于公众。加大历史建筑,包括工业遗产的改造利用力度,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必要的设施这些方式来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需要。要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的作用,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
四是要求融入城乡建设。要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妥善处理好新老城的关系,既要合理疏解老城过重的负担,更要保护好老城的肌理和风貌。加强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以及建筑、城市雕塑的设计引导,保护好传统的文化基因,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要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推动老街区、老建筑的修复改造。四是在乡村建设当中,要保护利用好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助力乡村振兴。
五是要大力弘扬历史文化。要通过一系列的保护利用举措,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融入到老百姓的生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