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权威快报丨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 六类情形将被问责

新华社

 

  记者1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六类情形将被问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

  问责对象包括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

  策划:赵承

  监制:邬焕庆

  统筹:谢良、杨进欣

  记者:胡浩、王鹏

  编辑:聂焱

  设计:杨轶群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