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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就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4日消息,为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共九章,49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背景、方针、适用范围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至第八章,共40条。主要明确各有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产品制造企业、电网企业等在储能电站项目准入、产品制造与质量、设计咨询、施工及验收、并网及调度、运行维护、退役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第九章罚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原则。

  《暂行办法》首次规定了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提出了针对储能特点的一些新制度设计,由于储能电站属于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部分标准规范尚未出台,下一步,计划配套本办法出台抓紧研究相应标准规范,细化技术指标和操作流程,保障本法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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