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出炉
全面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7月19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发布。
方案提出,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努力成为共同富裕改革探索的省域范例。
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
方案提出,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率先在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努力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省域范例。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户。
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努力成为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省域范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
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
方案提出,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强社区商业、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加快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新零售,拓展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建设新型消费中心,争创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提升城市生活成本竞争力,稳定价格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顺滑切换,建设快反供应链产业示范园区,争取增设离境退税店、免税店,持续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支持出口转内销优质产品参展销售,推动消费回流,打响“国货新潮”品牌。
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导向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大力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和“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扩大公共服务、农业农村等领域多元投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展重大项目境内外融资渠道。
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
双倍增计划
方案提出,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方面,方案提出,健全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增收潜力,让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大力吸引海内外高素质人才、高校毕业生来浙就业创业。多措并举减轻中等收入家庭在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稳定中等收入群体,优化中等收入社会结构。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方面,方案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高质量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导向,完善就业工作督查激励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力争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
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方面,方案指出,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鼓励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创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岗位和绩效定薪酬的机制。全面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鼓励依法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实施灵活多样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