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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交易“洲际油气” 当事人被责令改正并处30万元罚款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网站6月4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湘晖)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交易“洲际油气”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证监会决定对湖南湘晖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据公布,“李某山”证券账户于2018年1月8日开立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2020年3月更名为财信证券)长沙韶山北路营业部。2018年1月10日至11日,“李某山”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买入758.53万股“洲际油气”,买入金额3,353.07万元;2018年1月17日,“李某山”证券账户通过竞价交易买入25.39万股“洲际油气”,买入金额116.34万元。上述交易亏损687.2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湖南湘晖实际控制使用“李某山”证券账户的情况。2014年,湖南湘晖为参与认购洲际油气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张某林等投资人一起发起设立了长沙市云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长沙云鼎),湖南湘晖以员工陈某、熊某的名义入伙长沙云鼎。2014年12月,长沙云鼎认购了洲际油气非公开发行股票3,006.01万股,其中湖南湘晖以陈某、熊某名义间接持有“洲际油气”783.92万股。2017年12月19日,长沙云鼎持有的“洲际油气”解禁。2018年1月,经长沙云鼎决议,长沙云鼎开始 处置其持有的“洲际油气”,湖南湘晖决定利用“李某山”证券账户承接湖南湘晖以陈某、熊某名义间接持有的“洲际油气”。“李某山”证券账户买入“洲际油气”的资金来自于湖南湘晖及其关联人,由湖南湘晖财务总监贺某强安排人转入。
  账户实际控制与操作情况方面,“李某山”证券账户于2018年1月17日二级市场买入的“洲际油气”,系贺某强安排相关人员在财富证券长沙韶山北路营业部使用营业部电脑操作;“李某山”证券账户2018年1月10日及11日的大宗交易也系贺某强安排操作。湖南湘晖参与洲际油气定向增发由湖南湘晖董事卢某之主导和决策,贺某强具体实施。2018年1月,湖南湘晖利用“李某山”证券账户买入原由湖南湘晖间接持有的“洲际油气”由贺某强具体操作,卢某之知悉上述情况。
  综上,监管部门认定,湖南湘晖实际控制并操作“李某山”证券账户交易“洲际油气”。
  证监会认为,湖南湘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所述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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