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强粮食安全及种业和耕地等重点领域立法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4月30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4月29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三农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农业农村部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提出,“十四五”农业农村有关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要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规定和要求,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粮食安全、种业和耕地、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统领,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文件为支撑的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积极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修订,深入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因地制宜加快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特色立法,发挥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配套制定乡村振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等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具体制度措施。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确保法律制度实用、管用、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