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官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社会规〔2021〕525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领域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十四五”时期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工作,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支撑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六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