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带电”“长牙” 抵御侵蚀国有资产行为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步入落地关键期,针对如何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等问题,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资委将持续强化出资人监督效能,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注重发挥责任追究“兜底”作用,让监督“带电”“长牙”,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抵御侵蚀国有资产行为的发生。
持续强化出资人监督效能
中国证券报:近几年,国资委在强化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和推进综合监督等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近年来,国资委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途径,持续强化出资人监督效能,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如健全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体系、重大风险防范体系、违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并强化问题线索共享、督促整改、责任追究三个层面监督协同。
在推进综合监督方面,国资委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和风险管理,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监督,不断探索和实践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通过综合监督,在服务保障国资央企发展改革大局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如围绕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聚焦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扶贫攻坚战等国家战略,加大监督频次和力度,切实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重点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科技创新、提质增效等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中国证券报:下一步,在推进综合监督方面,国资委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国资委将统筹协调各类监督资源,推动各类监督形成合力。一是压实综合监督责任。制定综合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谋篇布局监督检查任务;加强对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指导,向企业下达内部审计重点任务。按照“全国国资一盘棋”部署,一体指导推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综合监督体制建设。二是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聚焦国资监管重大风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增强审计监督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加大境外审计监督力度。逐步实现对“三重一大”决策、重大投资、资金集中管控等方面的实时监督。三是加强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加大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力度,“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四是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定期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企业提升内部管控能力和练好合规经营的“内功”。五是深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定期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揭示风险易发多发环节和领域,提出完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的建议。建立健全重大风险分类处置机制,对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及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示和通报,防范重大风险蔓延和叠加。六是推动综合监督队伍建设。探索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力量统筹配置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充分发挥专业化人才优势。推动企业建立差异化的考核体系,客观公正评价监督干部工作绩效。
加强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中国证券报: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一项新的工作,目前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到2020年底建立覆盖各级中央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在国资委的引领示范和推动指导下,中央企业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追责工作体系全覆盖的改革目标总体实现,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资委专门出台部门规章《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等系列制度。中央企业在出台集团追责专门制度基础上,制定600余项配套制度,细化追责情形和责任认定。国资委还建立了中央企业责任追究报告工作机制,要求企业及时发现报告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国资委注重发挥责任追究“兜底”作用,让监督“带电”“长牙”,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抵御侵蚀国有资产行为的发生。同时,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控制,堵塞制度漏洞,形成促进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追责力度上,持续保持“强高压”。国资委直接组织和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年均核查违规问题线索1000余个,挽回资产损失或降低损失风险上百亿元,责任追究上千人次。追责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充分发挥震慑遏制作用,不断夯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主体责任。在惩治教育上,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采取书面及会议通报、编写追责工作简报、汇编违规问题案例等方式,强化典型问题总结通报,形成“追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不断增强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和责任意识。
在重大风险防范方面起到了“前哨战”作用。组织开展对赌模式投资并购、商誉共性问题专项核查,针对中央企业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实现“查违规”到“防风险”的监督关口前移。指导企业对资金管理、质押融资业务等组织风险排查,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风险扩散蔓延。同时,违规责任追究也是企业管理提升的“助推器”。国资委建立国资监管提示函、责任约谈、通报等系列工作机制,推动中央企业认真整改监督发现问题,倒查制度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近年来中央企业共制修订1100余项制度,确保经营投资依法依规,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研究建立金融等子企业追责机制
中国证券报:国资委下一步深化中央企业责任追究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国资委将围绕“四个更加”深化责任追究工作,即监督体系更加成熟定型、责任追究更加精准有力、监管协同更加贯通联动、监督效能更加系统提升,不断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服务保障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将突出“建体系、筑防线”。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回头看”,对新设立或投资并购企业针对性地查缺补漏,确保工作体系“无死角”。制定《违规问题线索查处督办指引》《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研究建立金融、混合所有制等子企业追责机制,不断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突出“强震慑、重遏制”。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中央企业违规问题线索查办力度,聚焦集团管控、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金融业务及衍生品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风险,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接上“高压电”,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突出“容试错、保担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进中央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清单制定工作,明确容错的具体事项及启动条件、适用程序等,切实发挥容错机制的“托底”作用,给锐意进取的企业干部吃下“定心丸”,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突出“治已病、防未病”。针对责任追究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堵住资产损失风险“出血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营投资风险。同时,探索以管理提升建议书为载体,“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升”,促进中央企业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