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商务部等8部门部署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商务部官网4月1日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部署,2021年3月30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通知》所列总体目标为:通过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实现我国供应链发展新目标:一是供应链优势培育取得新成效,现代信息技术深入供应链各环节,创新链、供应链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供应链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新增长点,产业链供应链新竞争优势加速形成,供应链创新生态全面建立;二是供应链效率效益得到新提高,各产业供应链组织方式和流程优化,各类要素资源在供应链上高效连接、顺畅流转,实现全链条效率和效益系统化提升;三是供应链安全稳定达到新水平,供应链弹性韧性有效提升,自我修复能力明显增强,在关乎国民经济安全稳定的基础、关键和核心领域,涌现一批核心企业、专业领域单项冠军企业,有力增强重点行业供应链控制力和保障力,保障全球供应链地位;四是供应链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以供应链思维融入政府治理理念,体制机制改革加速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政策措施适应性、协调性更加凸显,经济发展活力有效激发。

  《通知》明确,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从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中推荐,各地应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商务部等8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并确定名单。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