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改进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管理
银保监会网站3月12日消息,银保监会于2018年至2020年系统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三年排查整治行动”。三年来,3898家农村中小银行全部完成了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实现了排查整治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农村中小银行股东数量多、结构极为复杂,呈现“小”“散”“弱”的特点。三年排查整治共涉及持股1%以上股东38.5万个、股权3889亿股,累计发现问题1.99万个,集中反映在以下五方面。
第一,股东资质不合格。部分投资者通过粉饰报表、财务造假等方式入股,为机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第二,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部分股东以委托资金入股,最终酿成股权纠纷,影响机构经营稳定;还有的甚至贷款入股,导致资本严重不实。
第三,逃避“穿透”监管,超比例、超数量持有股权。部分股东通过与关联方签订抽屉协议、委托代持等方式隐匿关联关系,违反“两参或一控”等监管规定大量入股银行。
第四,违规开展关联交易。部分机构违反关联交易条件、程序或超出额度向股东授信,还有的通过多种手段掩盖关联交易以规避监管和信息披露。
第五,股权质押不受约束。部分股东未履行对机构的事前告知义务,高频次、高比例质押股权进行融资;部分机构直接或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最终形成资本流失。
三年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多管齐下,重拳出击清理整治股东股权违规乱象,做到了“三个一批”:整改了一批问题,开展监管约谈2611次,印发监管提示函2180份,督促完成整改1.36万个问题,整改率已达70%;清理了一批股东,对4758个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责令转让股权合计达62.3亿股;处罚了一批机构,依法依规对281家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1.5亿元,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等处罚共计711人次,罚款金额合计2039万元。整改过程中,注重压实机构及其股东的主体责任,让老股东依法承担损失,对新股东严格资质审核,促进农村中小银行优化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同步并行、有机融合。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改进股东股权管理和完善公司治理,通过规范股东行为、优化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带动增强中小银行风险防控和服务实体经济“两个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乡村振兴更好地赋能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