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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科创板申报常见问题《自查表》 进一步压严压实“两个责任”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2月1日,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这是上交所在总结评估前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把入口关、优化审核作风的又一具体举措。

  据悉,《自查表》主要围绕已经公布的科创板相关审核标准、问答,结合审核实践发现的问题,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在申报文件信息披露及核查把关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归纳和提炼。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相关问题,如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经营能力、研发投入等。二是常见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如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等常见IPO申报问题,以及重大事项提示、合作研发等科创板审核实践中总结的针对性问题。

  围绕上述与审核标准、问答相关的内容,本次业务指南设置了两张《自查表》。其中,第一张表是关于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的自查事项,共29项;第二张表是关于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的自查事项,共48项。此外,为方便执行使用,《自查表》还在两表下面明确了具体的填写要求,列明填写注意事项、披露和核查要求规定及其对应的参考规范。《自查表》所列示的审核标准、问答相关自查事项,事关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上交所要求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和执行。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审核中对于《自查表》已经充分核查、披露的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简化问询,同时进一步强化与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相关的重大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问题的审核问询。对于未落实相关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上市审核的,上交所将根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终止发行上市审核。此外,《自查表》的执行情况和填报质量,将作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的参考依据,对于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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