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等三部委: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补充规定
崔小粟 实习记者金一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崔小粟 实习记者金一丹)1月26日,据交通部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以2020年第23号令废止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以下简称110号令)及其6个补充规定,废止决定已正式生效。
据介绍,110号令及其6个补充规定废止后,民航领域外商投资准入政策将按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版)(以下简称2020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及其后续修订执行。根据2020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民航领域主要保留了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民用机场等3个领域外资准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