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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会议召开 共商税收信息化发展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记者12月1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北京时间12月15日晚,以“新挑战 新机遇 新发展——全球疫情背景下的税收信息化发展规划”为主题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高级别视频会议召开。与会各方围绕税收信息化发展规划等主题进行交流并发布联合声明,会议取得15项最新成果。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会上提出三点倡议。一是进一步发挥多边税收平台作用。充分认识团结互助和多边合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遵循合作机制框架下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互利合作、与时俱进,集税收之众力为数字经济营造有利发展环境,聚税收之众智破解数字经济带来的征收管理难题。

  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化技术重要应用。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信息化技术在税收领域的重要应用,全面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促进形成信息化、智能化的税收治理体系和纳税服务生态,并坚持经验分享与信息共享,共同加快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

  三是进一步推进合作机制规划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合作机制组织架构,聚焦“税收信息化”主题,发挥联盟、工作组等功能作用,深化网站、期刊等载体建设,打造多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合作机制的高效运转助力各国(地区)税收信息化水平提升。

  合作机制理事会全体成员协商一致并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信息化线上高级别会议联合声明》,达成三方面15项重要成果,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信息化发展提供指引。

  与会各方一致同意,一是持续加强多边税收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加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的共识,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继续推动建立跨境、跨部门、跨业务的国际合作机制,共同巩固抗疫成果,推进构建增长友好型的税收环境;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数字经济挑战。

  二是深入推进税收信息化发展。重视信息技术革命对全球经济和税收的深远影响;突出税收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引导作用;鼓励发展以纳税人为中心的“非接触式”纳税服务,促进形成信息化、智能化纳税服务生态;对于信息化使用能力和基础设施薄弱的纳税人群体给予关怀,充分保障其同等享受纳税服务的权利;尊重关于数据安全保护的规则,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更好服务国家(地区)治理;加强税收大数据基础建设、质量管控及分析应用,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回升。

  三是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建设。健全合作机制组织架构;深入落实《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为依托,建立常态化的线上培训机制;加强合作机制官方网站、《“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等平台建设,促进提升各国(地区)税收信息化水平;持续加强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全力支持2021年由哈萨克斯坦主办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等。

  来自16个国家(地区)的税务局局长,10个国家(地区)的税务局副局长,21个国家(地区)的税务局相关负责人,9个国际组织高级官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共计200余位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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