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 一批财税支持政策在路上
12月2日,国新办就财税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在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积极研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税收支持政策,推动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逐项评估现有脱贫攻坚政策,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陆续出台有关措施。”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介绍。
据了解,财政支出投入扶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大。安排专项扶贫方面,2016—2020年,连续5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发挥了精准扶贫资金主渠道作用。今年又一次性安排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补齐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攻坚短板弱项。
支持行业扶贫方面,在分配农业、水利、生态、交通、教育等行业转移支付时,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推动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拓宽资金渠道方面,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189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引导社会帮扶方面,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6000多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王世宇在发布会上表示,从税收减免数据看,仅今年1—10月,税务部门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减税950多亿元,同比增长38%,有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脱困。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832个贫困县今年1—10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充分反映了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贫困地区经济恢复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近年来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受到广泛的关注。所谓资产收益扶贫,是财政部在地方自主探索创新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的一项精准扶贫举措。具体是指: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表示,在财政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财政资金投入的“造血”功能明显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探索的经验做法,更好地支持产业发展,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吴奇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