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证监局:坚持“五个一起抓” 打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组合拳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记者11月24日从吉林证监局获悉,吉林证监局近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通过内部与外部一起抓、存量与增量一起抓、治标与治本一起抓、行政与自律一起抓、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一起抓,全面打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组合拳。
吉林证监局充分调动内外部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建立内外两方面工作机制,对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和吉林省证券业协会负责人参加的吉林证监局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细化27项具体任务,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纳入政治监督,保障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及时推进;对外发挥属地协调优势,持续推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执法协作,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增强工作协同性。另一方面,抓好内外两方面宣传培训,加强内部学习,通过组织开展自学、集中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实现全局学习全覆盖;组织市场主体学习,通过开展针对意见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实现辖区上市公司培训全覆盖;向地方政府部门宣讲政策,通过刊发专报等形式,动态向地方政府部门宣传解读意见精神,推动出台落实意见的配套文件,建议地方政府完善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优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政策环境。
吉林证监局持续打通入口、畅通出口,通过“上市一批、规范一批、重组一批”,巩固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一方面,立足扩大增量,积极支持辖区优质企业上市,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做好辅导验收和现场检查,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加快上市工作进度,为辖区资本市场引入“源头活水”。另一方面,立足优化存量,支持辖区上市公司用好直接融资政策,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辖区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优化产业结构;支持辖区风险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
吉林证监局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强基固本,聚焦公司治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调研培训宣传、公司自查自纠、强化治理监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构建各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新格局,切实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把握重点,聚焦突出问题,按照“一司一策”的风险化解路线图和时间表,依托省内上市公司风险化解专门工作组织和工作机制,联合地方政府部门,深入推进股票质押风险压降、清欠解保专项工作及高风险公司风险化解工作,持续压降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
吉林证监局还进一步发挥派出机构一线监管职能优势,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引导,充分发挥辖区行业协会自律功能,行政与自律有效衔接,共同推动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一方面,加强监管督导,通过座谈、调研指导及组织上市公司签署承诺书等多种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及其“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中介机构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优化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的市场生态。另一方面,强化自律引导,联合吉林省证券业协会,通过沟通协调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协会官网设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栏、倡导辖区上市公司向新闻媒体投稿等方式,加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题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吉林辖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舆论生态。
此外,继续加强全程审慎监管,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综合运用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措施,在严厉查处各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向,督促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体现监管的温度和弹性。一方面,按照“零容忍”的工作要求,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刑对接,实现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快速查办,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提高对风险的识别和预判能力,注重事前治未病,抓早抓小抓好,避免风险积聚和蔓延,把握风险处置的最佳时机;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好对辖区上市公司相关产业、金融、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强与上市公司属地政府、地方国资、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共同推进辖区上市公司突出风险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