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江苏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审理指南

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1月12日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11日正式发布,明确规范类案司法审查内容和裁判标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涉及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自2011年开始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近年来,该类案件数量增多,江苏全省法院2018年新收该类案件1265件,2019年新收1772件,2020年1月至10月新收1526件。

  “一个征收项目,只要有一户补偿安置问题不解决,房屋不能拆除,建设项目就无法推进,这也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刘军表示,此次发布的审理指南对实践中存在争议、未经登记建筑是否应当予以补偿、如何保障被征收人补偿安置方式选择权、政府迟延作出房屋补偿决定是否应当调整评估时点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审理指南明确,对于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补偿决定,坚决不予支持。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