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9月19日开始实施
薛瑾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银保监会: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中证网讯(记者 薛瑾)银保监会9月3日发布消息称,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方面,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1-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在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方面,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在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方面,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从0.65到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在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方面,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在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方面,引导行业根据商车险产品附加费用率上限、市场经营实际和市场主体差异,合理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降低一些销售领域过高的手续费水平。在各地区科学设定商车险手续费比例上限时,各银保监局要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