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9月19日开始实施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9月19日开始实施
中证网讯(记者 薛瑾)银保监会9月3日消息,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共9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二是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优化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三是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提升责任限额,丰富商车险产品。
四是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
五是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发布新的交强险产品和商车险示范产品,将商车险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
六是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
七是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强化中介监管,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八是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监管部门要发挥统筹推进作用,财险公司要履行市场主体职责,相关单位要做好配套技术支持。
九是强化保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跟进督促,做好宣传引导。
《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指导各银保监局、财产保险公司和相关单位做好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