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财富赵芳:强化经营机构适当性责任 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合规总监赵芳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资本市场几经变迁,制度不断完善,体系不断健全,让每个市场参与者都认识到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性。新证券法将投资者保护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规定了各类市场参与者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应尽的义务,进一步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责任,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买方利益,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投资者之所以需要保护,是因为投资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识理解不全面、不准确、不深入。”赵芳指出。
赵芳说,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是投资者进入证券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处于投资者保护前沿,而适当性管理又是投资者保护的基础性、关键性要求。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工作,是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承担的一种责任与义务,是以客户利益为先、为客户着想的具体体现。谈及投资者教育,赵芳认为,首先机构自身要掌握各种大类资产的特定属性、风险和收益率,面向广大投资者能够提供简单、易懂、靠谱的讲解,让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方式和心态,能够买得清楚,卖得明白。
近年来,市场不断创新,品种不断丰富,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投资者可以根据对投资标的的认识和了解,以及自身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种。尽管市场的选择越发多元化,但部分投资者对新业务、新证券品种的态度却从最初的抵触,到盲目跟风,最终黯然退场。投资者对于自身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缺乏客观认识,金融机构需给予正确引导。
赵芳指出,投资者教育贯穿投资者服务的各个环节。中介机构应通过投资者回答的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投资目标、投资期限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投资者在投资交易过程中投资偏好和承受能力会发生变化,机构还需通过自身专业能力,让其正确认识每个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点、风险点,让投资者通过提升金融素养,对产品和服务有理性的判断。
赵芳表示,资本市场参与者普遍认识到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一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应常抓不懈,有序开展。证券从业者更应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各项制度,掌握各类金融知识,才能将投资者保护这项工作做得更深、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