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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购“3+3”被称“全国最严” 7月已有四城“出手”为楼市降温

杜雨萌证券日报

  被“安排”许久的深圳楼市调控政策终于落地。7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从调整限购条件、完善信贷政策、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等八项措施为楼市“降火”。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此次深圳对户籍人口出台限购措施来看,不仅体现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且具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预计今年下半年部分房价过热的城市,政策收紧是大方向。

  获评限购“全国最严”政策

  对于上半年“一骑绝尘”的深圳房地产市场来说,此次《通知》中明确的八大措施不仅将矛头指向了投资投机性炒房,其政策的严厉程度更是被业内评为“全国最严”。

  具体来看,《通知》在调整限购条件方面明确,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方可购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需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的楼市调控政策对于有本地户籍的购房者来看,往往只限定购买套数而不限制其落户和社保期限要求,但《通知》中进一步明确的落户3年时间要求,充分说明了该政策的严厉性,这将明显抑制投机性买房需求。仅这一条内容,就可以堪称“全国最严”限购政策。

  深圳住建局亦对此解释称,近几年,深圳落户即可购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这对于早期已落户深圳并连续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紧张背景下,适当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以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而对于夫妻离异上的一些规定,则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除了限购条件收紧外,《通知》还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即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家庭,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对无房但有房贷记录的购房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已有1套住房的购房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同时,针对近一年来深圳市成交的商品住房较高换手率问题,《通知》进一步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该政策将对二手房市场交易形成直接影响。”张波称,由于转让税负的增加,会进一步降低二手房市场的热度,这对于平抑二手房价格也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某种程度来说,或也会影响到二手房市场的供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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