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0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作调整
王舒嫄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舒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7月8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给企业减负松绑,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较2019年度保持不变,上限为27786元。
下限暂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市人社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
公告显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