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严打“专利流氓” 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5月26日介绍,今年两会上,她围绕着中国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专利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国家标准快速通道,调整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提高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处罚力度以及严厉打击“专利流氓”,保障创新企业正常经营等多项建议。
严厉打击“专利流氓”
在“严厉打击‘专利流氓’,保障创新企业正常经营的建议”中,董明珠表示,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强,近几年全球广泛讨论的“专利流氓”开始进入中国,其不从事专利产品的研究、生产,到处购买专利发起诉讼,唯一目的是达成专利授权许可协议,获得巨额赔偿。
她建议,出台对恶意利用专利制度的打击方案和力度;加大恶意专利诉讼的民事侵权责任;围绕国家重点发展产业,设立知识产权基金。
加大家电市场监管
在“关于加大家用电器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中,董明珠指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的立法和监管力度,但对家用电器产品的质量执法监管尚有缺位。这导致个别家用电器生产企业采用偷工减料等违法手段降低生产成本,向社会销售不合格产品”。
她以格力电器向各地市场监管局实名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事件为例,显示出由于对家电产品能效标准的鉴定具有较强专业性且成本较高,一般消费者只能从产品外表粘附的能效标签和合格证对产品的性能以及合格性进行判定。在市场监管缺位的情况下,一旦产品能效标识或合格证存在虚标,就无法识别市场上流通的电器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她建议加大家用电器市场监管力度,可以参照药品和食品的监管标准,国家层面出台针对家电市场监管的具体措施,让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家电企业无处藏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放公众舆论等社会监督,以公正透明的办案流程和结果落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她还建议,尽快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具体来看,包括明确每类家电产品,特别是能较长时间使用的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厂家要在产品上的明显位置,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截止时间等。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董明珠的建议中,有两份是围绕商业秘密保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关注,保护商业秘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之一”。她建议,对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该类人员离职前,允许企业与该类人员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对竞业限制期限,企业可以按照自身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与劳动者协商,自由限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她还建议,调整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取消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作为启动商业秘密刑事调查的前提条件,或者是用其他条件代替“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这一条件;提高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处罚力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在“关于强化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建议”中,她建议建立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使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科技创新要素;调整优化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对企业科技创新产生更大推力。在“关于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国家标准快速通道的建议”中,她认为,对于市场急需、消费者需求大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可以在现有标准制定流程中增加快速通道,简化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制修订流程,缩短发布周期。同时,依据快速通道制定的标准,国家相关认证认可机构要建立快速开展评价认定的机制,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快速推广,满足社会和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