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期间2019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等相关工作通知
倪铭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商务部网站11日消息,关于2019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填报工作,商务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期间2019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请各单位根据《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要求,做好辖区或下属企业2019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组织填报、线上培训和数据审核工作。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请及时更新登录系统的电子钥匙。
二是中央企业和单位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网上填报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报送商务部;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辖区企业年报的组织填报和网上审核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报送商务部。
三是为配合对外投资台账工作的开展,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对外投资活动,准确填报“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FDIN6表)、“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FDIN7表)和“主要国际产能合作领域情况”(FDIN8表)。
四是根据统计制度规定,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设立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等)属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范围,请有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据实填报。
五是做好对外投资并购统计,中央企业和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2019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至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