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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上海高院出台会商纪要 合作推进企业重整

高改芳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高改芳)为进一步优化提升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上海高院依托常态化破产统一协调机制,4月21日制定并发布《关于合作推进企业重整 优化营商环境的会商纪要》(以下简称《会商纪要》),对上海困境企业重整再生及僵尸企业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保障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会商纪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支持困境企业重整再生。通过加大对金融债权的协调力度和建立重整企业识别、信用修复机制,畅通重整企业融资途径,帮助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摆脱债务困境,解决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助力重整企业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
  二是明确手续和流程,便利破产管理人调查和接管财产。明确破产管理人查询、开立、注销企业账户和破产管理人账户的具体手续,协调金融机构依法配合解除对破产企业的强制措施,确保破产管理人及时全面接管破产财产,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办理破产效率。
  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合力打击逃废债等犯罪行为。依法、依规支持相关单位查控破产企业账户资金流向,配合开展打击“逃废债”行动、防范不合理的对外投资和转移资产行为,合力防控金融风险,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另外,《会商纪要》还对保障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积极性。
  《会商纪要》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上海高院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治保障的合作备忘录》后的第一项重要成果。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继续与上海市高院密切沟通、加强协同,对《会商纪要》的施行进行动态跟踪,对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措施,为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作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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