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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举措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董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4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提出企业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通知》提出要合理调整监管措施,包括调整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要求、调整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和拨付节点、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

  《通知》指出,要合理确定项目工期。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施工合同工期应予以顺延,严禁盲目压缩合理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顺延时间除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项目获批复工之日止外,原则上还应增加不少于15天的施工现场准备期。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赶工的,赶工天数超出剩余工期10%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经费、机械和安全等保障措施,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建筑行业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强行业用工保障、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完善工程款支付体系、推行资金替代机制、合理分担疫情损失、保障物资材料供应、合理确定项目工期、加大项目招投标支持力度、支持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等举措。

  同时,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包括保障土地供应、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容缺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另外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履约监管方式并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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