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湖北出台18项措施减负稳岗
“昨天,我给房东转了1.2万元的房租,他转回6000元,说这个月减半!”2月9日,在武汉开店的小蔡告诉记者,他还发了一个朋友圈给自己的好房东点赞。一大批中小微企业将给湖北省国资委点赞。当天,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
尽管减免房租的呼声甚高,但由于房屋产权主体的情况各异,政策也不能一刀切。《通知》提出,政府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对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湖北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注意到,湖北省下发的通知共有18条举措,包括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加大财税支持和加大稳岗支持等四方面,每条措施都指明了具体的责任单位。
部分措施是普惠性的。如降低生产成本方面,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
由于生产和经营的停滞,流动性可能成为部分中小微企业短期最大的困难。据此,《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通知》还提出,鼓励各级金融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
特殊时期,“稳岗”也成为政府支持企业的抓手。《通知》提出,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13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