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权威专家:豁免面值退市不具规则支撑 不符合市场化、法治化方向

证券时报

  专家普遍认为,面值退市是市场化、法治化的选择,有必要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个案豁免在现行制度下并不具备可行性。

  昨日晚间,证券时报·e公司独家报道,*ST华业向上交所申请豁免面值退市,*ST华业总经理表示公司是受害者,相关规则有待完善,已申请豁免适用面值退市制度。该报道引发市场广泛讨论。

  此前,*ST华业因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12日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触发面值退市条件,目前公司股票已经停牌并被启动退市审核程序。公司实际情况究竟怎样?又应该怎样看待面值退市?记者专门梳理有关情况,并采访多位权威专家。专家们普遍认为,面值退市是市场化、法治化的选择,有必要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个案豁免在现行制度下并不具备可行性。

  一位资深法律专家向记者介绍,面值退市是被主流成熟资本市场所通常采用的退市标准,其背后的不仅仅是股票价格低于面值的现象,也是公司股票在公开市场维持上市地位的门槛。他强调,这是维护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股票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该专家进一步指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其发行的股票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交易,本身需要满足一定的质地要求。公司股票低于面值是投资者用脚投票,通过价格作出投资判断,是市场化筛选的结果。多名投行资深人士也肯定了这样的观点,直言那些股票连续低于面值的上市公司,其普遍经营停滞、财务恶化,甚至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股价低于面值正是投资者对其价值判断的结果。一位深谙境内外退市操作的律师告诉记者,面值退市规则本身不是惩罚机制,而是一套市场筛选机制,其表明特定市场不再认可公司股票的持续上市地位,但不妨碍公司股票选择在其他市场进行挂牌交易。以美国资本市场为例,面值退市规则在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已经行之有年,其背后的原理是一致的,早已为市场各方普遍接受。

  经记者梳理,自去年以来,沪深两市已有7家公司触及面值退市指标,其中有6家公司股票已经经过交易所审核被决定终止上市,*ST华业仍在退市程序当中。从经营质地来看,股票已经被面值退市的*ST雏鹰、*ST大控等公司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就*ST华业来说,前期公告显示公司从关联企业购买的逾100亿元应收账款债权无法按期收回、内部控制运行失效被出具内控否定意见、违规为关联方提供17亿元巨额担保、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都存在严重问题。期间,交易所多次就相关情况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这些情况表明,公司的管理团队、控股股东和内控机制几乎全部沦陷,最终严重挫伤了市场和投资者的信心。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如果单纯说公司是受害者,恐难获市场认同。

  退市制度历来是市场所关心的话题,尤其是在退市个案中,公司股票该不该退市,向来众说纷纭。但记者注意到,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化、法治化的退市原则和方向已经确立。其背后的核心理念就是把好市场的出口关和入口关,真正建立起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有证券分析师表示,面值退市制度所出清的是一些公司价值没有得到投资者认可的公司,市场生态得以更加健康,市场秩序得到维护,在整体上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就个案而言,退市难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但这也是公司自身经营不善所不得不承担的市场成本,也是市场建设过程中需要做出的选择。因此,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在加速推进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经成为重中之重,各方主体更应当严格按照规则行事,这是市场化、法治化的根本要求。在个案中轻言豁免,恐怕不是市场所乐见的。专家明确表示,在现行制度框架下,退市指标客观,程序明确,没有留下可豁免的空间。

  媒体报道中提及,*ST华业在面临退市风险之际和触发退市条件后采取了诸多自救措施。就此,资深投行人士解释道,实际上,公司的退市和其组织自救措施并不矛盾。退市制度仅仅只是一个公司筛选机制,上市公司股票退市后依然可以在其他市场挂牌交易。退市后,如果公司努力恢复经营,积极整改完善,仍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只有真正建立、打通、完善了资本市场能上能下的机制,方才是推动资本市场建设的正道。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