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红线”划定
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不得低于风险资本
银保监会20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提出,理财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专家认为,《办法》有助于引导理财子公司根据自身实力开展业务,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同时有助于引导银行理财资金合法规范进入资本市场。
确保足够净资本水平
根据《办法》,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两方面标准: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提出了五方面监管要求。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理财子公司董事会承担本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工作,至少每季度将净资本管理情况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一次。二是明确监管报表要求。理财子公司应当定期报送净资本监管报表,并对相关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三是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责任。理财子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例等指标与上个报告期末相比变化超过20%或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四是明确信息披露要求。理财子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净资本管理情况。五是规定监管措施。对于不符合净资本管理要求的理财子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出台有助于促进理财子公司及整个资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对理财子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有利于与同类资管机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确保公平竞争。另外,促进理财子公司稳健开展业务。建立与理财子公司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净资本管理制度,通过净资本约束,引导其根据自身实力开展业务,避免追求盲目扩张,促进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对理财子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有利于加快完善理财子公司配套监管制度体系,引导理财子公司建立与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净资本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理财子公司审慎经营、稳健发展。同时,各类主要资管机构建立净资本管理制度,有助于防范监管套利,促进整个资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引导资金合规入市
市场人士认为,监管部门着力完善银行理财子公司监管体系,有望引导更多银行理财资金合法、规范进入金融、资本市场。
《办法》明确,银行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本公司理财产品,应当为全部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理财业务对应的资本包括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资本和附加风险资本,以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计算得出。
另外,根据银行理财子公司风险资本计算表,固定收益类证券、股票、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对应的风险系数为0。
“理财子公司将成为中国直接融资市场及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理财子公司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优化中国的金融结构,为整个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培育机构投资人奠定了基础。“《办法》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标准化资产的方向是明确的,股市这类标准化产品将会成为理财子公司最主要的投资标的,理财子公司将逐步成长为中国资本市场稳健、长期、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董希淼认为,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此次《办法》在计算时,将理财资金投资股票所对应的风险资本的风险系数设置为零。这有助于培育理财子公司权益资产投资能力,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导理财资金以合法的形式投资股票市场,将给股票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增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