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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减税降费应与税制完善相结合 着力发挥稳预期功效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9月6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专题研讨会”上表示,稳预期的减税降费,才能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不是只把税减了、把费降了就行,而是如何让减税降费真正地降低不确定性,给企业创造一个更具确定性的、风险更低的环境,从而增强企业对未来盈利的可预期性。”

  如何判断减税降费的效果?在刘尚希看来,从短期观察,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对经济产生了积极作用。今年增值税税率降低实施以来,对一些行业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利润增加、研发费用增加、雇佣人员增加、工资提高、生产规模扩大、销售价格下降等。但从整体看,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企业预期不稳仍是最突出问题。如何增强信心,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是当前宏观政策,也是减税降费政策完善的方向。

  刘尚希认为,要考虑整个税制与产业结构的关联性,以及社保给付的标准、年度的增长率以及整个社保体制、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等。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整体设计,才能真正完善税制和社会保险制度,既能减轻企业负担,又能有效引导预期。

  刘尚希说,税收制度的完善,要从整体出发,逐步实现整体性重构。当前减税,就结合了税制改革,而不仅仅是将其作为一项短期政策来实施。从完善税制的角度去考虑减税政策,既把税负降下来,实现短期政策目标,同时税制得到改善,使税制简化,透明度更高。如何重构税制,形成“创新友好型”的税收制度,是税改的重大任务。“低税率、宽税基、严征管”的税制架构应是未来税改的目标模式。通过税收制度的完善、征管能力的提升,微观主体可以更好地来规划未来、明确预期,这样才能从整体环境的优化上更好地促进微观主体预期的稳定。从这点考虑,减税降费要结合政策、税收制度、征管制度、社保制度、征缴制度等来综合考量,形成整体解决方案。因此,减税降费与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揽子方案,更有助于稳定预期。

  此外,稳预期不仅要考虑市场预期,也要关注如何稳定地方政府的中长期预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地方税体系健全、可持续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改革都是难题,要有前瞻性考虑,加快启动相关改革,以改善地方的中长期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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