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1.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新华社电
企业依法按时年报,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记者8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1.47%。全国应当报送公示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3258.43万户,已经报送公示的企业2980.47万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庹登夫介绍,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年报信息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交易达成等方面得到了更广泛的运用,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今年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页面访问量达1026.7亿次、市场主体查询量达214.6亿次,信赖公示系统、查询年报信息、保障交易安全的社会氛围日渐形成。
庹登夫表示,企业依法按时年报,对于培育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至关重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年报和失信联合惩戒结合起来,及时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继续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有效清理虚数,净化市场环境,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