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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发布实施

落实重点制度差异化要求 局部优化规则体系 针对性简化要求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交易在即,为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便利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制作公告文件、完成公告披露,7月12日,上交所发布实施《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科创板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是落实和细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要求的主要下位规则。

  在制定过程中,上交所总结主板信息披露监管工作有益经验,遵循突出重点、局部优化的思路,力求使《科创板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成为科创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指南。一是落实重点制度差异化信披要求。科创板在退市、股权激励、持续督导、经营性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均结合科创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了差异化安排,与之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需要配合调整完善。二是局部优化信披规则体系。在主板市场以问题为导向,长期积累形成的信披规则体系上,科创板规则从简明清晰、便利使用的角度出发,按照信披业务类型对规则进行适当整合。三是针对性简化信披要求。对于科创板不涉及的事项或业务,相关指引不再适用;对于部分经过长期市场实践已形成成熟、稳定做法的事项,如董事会决议公告等,不再规定统一的披露格式,公司可以参照科创板公司业务管理系统提供的模板进行披露。

  本次制定的《科创板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共计八项,主要涉及如下事项:《备忘录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备忘录二号——信息报送及资料填报业务指南》,明确了科创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和报送要求。《备忘录一号》主要明确了电子化系统下的信息披露办理流程,包括一般信息披露文件、停牌复牌申请等的报送要求和操作流程,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特殊情形下的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备忘录二号》主要明确了不涉及公开披露的信息,如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事项、调研情况等的网上填报流程。

  《备忘录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及所附公告格式指引,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份质押、股份减持、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事项,使用频次、市场关注度均较高。其中,针对科创公司特征,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行业及经营风险的提示公告》格式指引,指导科创公司披露行业信息及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经营风险,落实科创板突出行业信息、经营风险披露的要求;针对利用市场热点配合炒作股价的现象,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新业务公告》格式指引,指导科创公司在进入新行业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时,进行专项信息披露;针对股份质押风险,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格式指引,强化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及强制平仓或过户的风险披露,并增加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要求。

  《备忘录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与科创板更为灵活便利的股权激励制度相匹配。针对科创板股权激励制度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登记时间、实施程序上的创新机制,专门制定2个公告格式指引,明确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业务办理流程。

  《备忘录五号——退市信息披露指引》,衔接科创板退市安排。根据科创板退市制度安排,制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风险提示、终止上市等4个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不同类型强制退市情形下,科创公司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备忘录六号——业务操作事项》,明确了科创板信息披露所涉及的业务操作事项,指导公司按要求办理业务操作并发布公告。其中,为便利科创公司发行上市阶段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专门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格式指引。

  《备忘录七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在整合本所主板3份定期报告备忘录的基础上,对与年度报告相关的内控报告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披露要求、独立董事年报期间的履职要求等作出规定。

  《备忘录八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特殊证券交易账户所持证券合并计算的原则,权益变动或收购的披露要求,以及特殊证券交易情形下的规则适用安排。

  下一步,科创公司正式上市交易后,上交所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信息披露工作需要,适时对相关备忘录及公告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完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交所将继续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切实担起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促进科创公司提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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