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科改“25条”支持优质科创企业上市
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简称上海科改“25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效,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4%以上,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逐步提高。到2035年,上海建成富有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涌现一批世界级的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和创新企业,产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明显增强,为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和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上海科改“25条”的内容包括“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体制改革”、“壮大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培育战略性科技力量”等25个方面具体任务。
其中,作为地方国资国企重镇,上海明确提出,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创新考核激励制度,对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机构、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于利润”,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优势龙头企业吸纳民营资本,优化存量资源,建立创新联合体。
对于科创板,上海科改“25条”明确表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契机,支持优质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此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而科技创新成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中之重。上海科改“25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具体来说,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战略协同、规划联动、政策互通、成果对接、资源共享、生态共建,实施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区域科技创新攻关计划,建设全球技术交易大市场和国际化开放型创新功能平台,升级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券”区域通用通兑,办好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积极推动长三角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合作。发挥绿色技术银行总部作用,共推绿色技术分类评价标准和应用示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