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是生产体制的变革
当前军民融合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就目前的军民融合企业实践来看,很多做法更多的是基于自我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各种选择,同军民融合的真正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存在一定偏差。笔者认为,当前必须清楚军民融合的意义及相关影响,这样军民融合才能有更好的发展,从而实现其目标。
我国的军品是由特定企业来承担,这样的企业被称之为军工企业。起初,军品生产完全在军工企业内部进行,所需要的任何零部件都由自己加工制造。显然,军工企业能生产军品,但也能同时生产民品,在军品任务不足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生产能力生产一些民品是很自然的选择,甚至军工企业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适应市场需求,主动投资扩大民品生产能力也是理性的选择。因此,在我国的军工企业中,就有了军品、民品之分,根据其生产能力,有的企业只能生产军品,而有的两种产品都能生产。这时,军工企业就改变了原来只生产军品的状况,有了民品生产,甚至为了扩大民品生产还新增了民品生产线。当前,中央强调军民融合发展,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军工企业进行的这些改变被称之为军民融合。然而,这样的军民融合只是改变了军工企业生产的范围或者说是自身发展,企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当然,目前军工企业在承担军品生产任务后,也向非军工企业甚至民营企业采购一些产品用于军品生产,但数量有限。而且军工企业基于自身的发展,甚至可能为完成考核指标或解决本企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就要通过增加投资,建立生产线。因此,军品生产基本上仍然处于垄断封闭的状态,由军工企业来完成。
军工企业能生产民品,但非军工企业也能生产军品,如一些配套的零部件,甚至经过生产能力的调整改造还可能生产完整的军品,而由军工企业为其提供相应的配套零部件。如果军品生产采取这样的方式进行,则军品的生产体制就发生了变革,它的生产不再是由现有的军工企业在垄断封闭的状态下来进行,而是在一个开放的体系下,利用全社会的生产能力进行军品的生产,笔者认为,这样的军品生产才是军民融合的真正意义所在。
所谓军民融合,是指军品生产体制的变革,军品由军工企业垄断封闭生产变成由全社会竞争性生产。某一件或某一批军工产品的生产不再由指定的军工企业来承担,而是要实行全社会的招投标,由一家或几家企业联合来中标,进而承担生产任务。获得军品生产订单的企业,它所需要的配套零部件也不是完全自己生产,而是要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面向全社会采购,从而实现军品生产的全社会分工大协作,利用全社会的资源进行生产。军品采取这样的生产体制就改变了由国家投资建立军工企业来生产军品的状况,它不仅省去了国家投资,减轻国家负担,而且引入竞争也有利于提高军品的生产效率。
然而,军品生产的市场化变革,并不是军品生产完全由市场调节,政府放手不管,政府的作用仍不可替代。首先,由现在的垄断封闭走向市场竞争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这个过程本身就需要政府的控制,稳妥有序地转向市场,防止出现转轨混乱进而影响军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其次,市场准入及保密需要政府的作用。进行军品生产需要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持有政府发放的许可证才能够参加采购订货招投标。参与生产的企业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有关生产、产品的信息外泄而危及国家安全。最后,市场也可能出现运转不畅或失灵,这时就需要政府来协调,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上述军品生产体制的变革将对企业尤其是军工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很多企业都可以参与军品生产,因此企业就不再有军工企业、民用企业之分。而有些企业则有军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则被分为军品、民品两种,这样的情况也是国际惯例。比如一些世界500强企业,在介绍其业务时,有一项业务叫防务,这就是军品生产。如美国波音公司、法国空中客车公司,除了生产民用客机,同时还生产军品,包括先进战机、巡航导弹等都是这些企业的产品,其产品分为民用产品、防务产品两大类。
军工企业要适应军品生产体制的变革,必须要做好自身的改革。一旦军工企业摘去军工的帽子,不再有垄断生产军品的地位,只是作为一般性的企业同其他企业一样参与军品、民品生产的竞争,这时就需要它们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尤其是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而进行这样的转变可能会经历一些阵痛,但对于军品生产甚至企业自身长远发展而言是有利的。因此,军工企业要积极投身到变革中,在变革中成长壮大,为军品生产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监管机构在对出资企业的考核上也应考虑做出调整,包括弱化规模性指标考核,如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等,引导企业通过外部采购、专业化分工协作来进行所需零部件的生产。而且要强化效益性指标考核,如资本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等,让企业利用好所掌握的资源创造更多效益,而不是追求如何占用更多的资源,从而导致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甚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