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投资内控指引部分可设置6个月过渡期
吴娟娟 叶斯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人士近期在一次机构培训会上回答《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相关问题时表示,部分没有自营牌照的机构,包括个别证券公司、所有基金公司、各类子公司等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债券,不强制要求按照“债券投资内控指引”执行内控要求,但需要将交易和持仓数据报备。
上述中证协人士表示,投资境外债券的业务不强制纳入“债券投资内控指引”要求。股票基金或投资经理无需按照“债券投资内控指引”进行人员管理,但如果投资人员不能确定为专职股票投资人员则不可豁免。
中证协人士还表示,“债券投资内控指引”部分要求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对于建设管理系统、建立内部评级机制和产品库的要求可设置6个月过渡期,自“债券投资内控指引”发布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