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55条措施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新华社南宁1月8日电(记者唐荣桂)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了解到,广西日前出台《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从减轻税费负担、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9个方面提出55条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问题,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意见明确,到2020年,广西力争实现民营经济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民营经济进出口额年均增长5%以上,民间资本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民营经济新增城镇就业人口100万人以上。
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意见提出,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及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自治区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范围及规模;降低物流成本,实行ETC通行费优惠政策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逐步取消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
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方面,意见明确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化解流动性风险、明确信贷投放导向、深化“银税”合作机制、发挥保险增信和分险作用、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作用、推广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等举措。
意见强调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及影响;妥善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债务问题,加强对政府机构失信行为的治理,对长期拖欠不还的予以问责。
此外,意见还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政务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领导等方面分别提出了针对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