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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养老保障全国统筹并不迫切 应鼓励各省尝试创新实现优化趋同

徐昭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徐昭)12月28日,中华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前货币政策司司长李波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8》发布式上表示,我国养老保障体制统筹程度较低,实现省级统筹就会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实现全国统筹在现阶段并不是很迫切,当前对养老保障体制讨论、研究、政策的储备都很不足,搞全国统一的模式,风险很大,需要发挥各个省的创造性、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各个省去尝试、创新,同时鼓励地方之间适当竞争。

  要评价一个养老保障体制的优劣,李波提出了四个标准。一是财务是否可持续;二是是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是不是有利于鼓励大家工作,是不是有利于大家积极地通过养老保障体制进行养老储蓄和储备;三是是否建立了合理的社会安全网,作为社会安全网的一部分,它给居民、老百姓恰当的安全感,这样有利于老百姓比较合理地进行储蓄和消费决策;四是是否与资本市场能够形成良性互动。

  “根据这四个标准来思考主权养老基金,我初步的感觉,主权养老基金在养老保障体制中,如果作为主体性或者主导性的安排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一般讲到主权,对很多居民、老百姓来讲,获得感或者安全感可能有一定限度,它不是个人账户里的钱。”李波表示,按照第三个标准,要有利于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安全网,主权养老基金可能更适合做一个辅助性和应急性的安排,而不是一个养老保障体制的主导性或者主体性的安排。

  关于统筹层次的问题,李波表示,因为很多学者批评国内统筹程度太低,我个人认为也确实存在这个问题。但是是不是我们要尽快推动到全国的统筹?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要更深地思考,可能没那么简单,不是操作上很复杂,而是从理论上、从经济学的分析上没那么简单。一般对我们的统筹程度有几个批评:一是统筹程度低导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受限;二是由于统筹程度比较低,建立缴费型的主权养老基金比较困难。

  “现在的统筹程度太低了,如果实现省级统筹就会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再往全国统筹这一步,在现阶段我倒并不认为是很迫切的事情。”李波认为,因为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对养老保障体制讨论、研究、政策的储备都很不足,还不太清楚中国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最优的养老保障体制。各国也有不同的模式,而且按照前面的四个标准,其实绝大部分的养老保障体制都不太理想。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下子把它统一起来,搞全国统一的模式,风险很大。我们可能需要发挥各个省的创造性、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各个省去尝试,鼓励地方创新,同时鼓励地方之间适当竞争,也就是优化趋同。

  什么叫优化趋同?李波解释称,就是说不一定要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模式,但是可以定一个大概的框架,中央可以出一个指导性文件,在框架内可以允许地方尝试不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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