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金融风险防控需要金融标准进一步发挥作用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金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28日在金融标准化媒体沙龙上表示,金融标准化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重点任务,认清新形势、找准新定位、解决新问题,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在金融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领域发挥标准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推进金融标准化深入发展。
从金融风险防控的角度看,李伟表示,金融风险防控需要金融标准进一步发挥作用。由于金融服务产品以往局限在一个机构内部完成设计、生产和销售,没有社会化生产的背景,因而金融服务标准化理念和意识存在不足。随着金融的发展,尤其是金融科技的兴起,金融服务产品突破单一机构局限,设计、生产和销售可由不同机构分担,要穿透不同环节识别金融服务产品属性,迫切需要标准化手段。
李伟表示:“在这方面,正在研制金融产品标准体系,希望通过标准手段,规范金融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的全链条。对于货物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然而,现有金融法律基本没有提出金融服务的标准化要求。现有金融法规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提出了人民币及其机具的标准化要求。相比金融法律法规,金融部门规章逐渐涉及金融标准。对于金融产品标准化,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首要就是落实新标准化法,推动金融企业开展产品标准‘自我声明’,要在产品说明上标注使用的何种标准。”
“下一步,计划从‘强标准、抓落实、走出去、兴调研、夯基础’五个方面推动金融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李伟指出,一是强化金融标准供给。持续推动金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协调发展,推进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强制标准建设。目前在金融领域还没有提出强制标准,根据标准化法,涉及生命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应制定强制标准,我们正在积极推动在人民币机具领域实现金融强制标准零的突破。
二是狠抓金融标准实施。金融标准实施方面,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已有的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标准放在推动实施的首位,比如人民币机具标准、银行网点服务标准等,要尽快贯彻好、实施好。另外,除了上面提到的“利民”的标准外,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利企”的标准,也要加快实施。从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角度,推动标准在各方面的落地。同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建立“规划—制定—实施—修订”相协调的金融标准化全生命周期工作机制。
三是“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标准,同时要把我们的优势标准、特色标准,特别是一些亟需要被国际接受的标准推出去。一方面要加大对国际标准制定的参与,同时要大力推动我国金融标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用,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走出去”过程中还需要克服一些阻力,比如国际化人才不足、国际同行认可不够等,这些都要积极应对。
四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新形势的变化、新技术的应用都会给标准带来影响。需要大兴调研,及时了解新技术对标准产生的影响,协调政、产、学、研各方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五是夯实金融标准化基础。进一步优化金标委各分技术委员会和专项工作组布局,今年先后成立了法定数字货币、绿色金融、金融IT基础设施等专项工作组。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分技术委员会和专项工作组的建设,培养壮大金融标准化人才队伍,完善金融标准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平台,强化金融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