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中证网讯(记者 程竹)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23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表示,下一步,海关总署一方面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贸区各项工作的细化、分解落实,及时总结评估,有的措施力争早日在全国复制推广。同时,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陈振冲指出,5年来,海关总署全程参与了各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和建设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海关总署努力把握自贸试验区是“试验田”不是“苗圃”的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前提,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积极推进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大力推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形成了“先入区后报关”等一批受到企业欢迎的改革创新经验。据统计,国务院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四批83项改革试点经验中,来自海关的也包括原来检验检疫的,一共是46项,占比55.42%。
陈振冲称,前期,海关总署参与的《国务院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通知》有关工作(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的53项措施中,9项涉及海关工作,其中海关牵头或者单独办理6项,协办3项,这些任务是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核心。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创新:
一是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涉及到3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平台,这次改革创新主要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现有的12项基本功能,也就是货物贸易、海运仓单申报等功能基础上,拓展航空、铁路仓单申报等新的功能,以满足自贸试验区新的发展需要,并加强与“一带一路”重点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丰富口岸功能建设,涉及到2项,主要是涉及处境自贸试验区口岸开放和完善口岸进口种苗、水果、食用水生动物、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进口货物的功能。
三是创新新业务、新模式,这里有四条,主要是支持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创新开展保税维修,艺术品保税仓储、税款保证保险等业务。
陈振冲认为,目前,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得到较大幅度提高,进出口总体快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据统计,2017年,全国1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累计2.6万亿人民币,占我国外贸27.8万亿人民币的9.35%,接近10%,同比增长23.38%,增幅高于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9个百分点。2018年前三个季度,全国自贸试验区,今年多了一个海南,海南数据没有统计,还是原来1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累计2.4万亿人民币,占我国外贸22.28万亿元的10.77%,比去年全年的占比多了一个多百分点,同比增长14.03%,增幅高于全国同期外贸进出口4.1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