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投服中心首例市场操纵民事赔偿诉讼再获进展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日,被告人阙某就投服中心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民事赔偿支持诉讼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2017年8月,证监会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顾问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谋操纵恒康医疗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该案违法行为人“假借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是证监会首例因单一信息披露操纵行为作出市场操纵定性及处罚的案件,也被列为“2017年度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8月2日,投服中心支持投资者杨某诉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某操纵市场损害赔偿案由成都中院立案受理。这是投服中心首次针对证券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提起民事损害赔偿支持诉讼,也是我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民事赔偿诉讼。

  但该案进展步履维艰,被告方极尽手段拖延诉讼时间,连法律文书的送达都极尽周折。成都中院受理该案后,经多方询问才得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状,本已通知当事人双方11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但开庭前一日收到被告方邮寄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异议理由是,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为2000万元以上。本案原告杨某的起诉金额只有20多万元,不应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应由被告方阙某的居住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管辖。

  对此,本案原告代理人在第一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请求驳回被告申请。11月1日成都中院裁定驳回被告管辖异议申请。

  投服中心介绍,自2016年7月启动支持诉讼业务以来,投服中心先后在上海、广州、南京、大连、成都、杭州、沈阳等地提起11起证券领域民事赔偿支持诉讼,另有1起股东诉讼,开辟了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新模式。本案是继2018年1月投服中心与证监会上海专员办签署合作备忘录后的深度合作,通过创新“稽查+处罚+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协同维权途径。今后,投服中心将坚定地把支持诉讼案件类型拓展至更多领域,继续探索优化证券支持诉讼工作模式,积极推进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试点进程,开发损失计算工具,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服中心也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系统稽查、处罚及巡回审理机构的合作,凝聚各方投保合力,扩宽投资者保护的新途径。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