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912家上市公司已实施回购
孟珂证券日报
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就市场关注的重点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提出,尽快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相关修法草案已经按照立法程序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高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回购股份。
《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热情持续高涨。统计显示,截至10月21日,共计1155家上市公司披露回购公告,其中912家已实施回购,合计回购资金达837.2亿元。
对此,安信证券分析师陈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随着制度的优化,未来一个阶段A股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数量与金额有望进一步走高。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大股东股票回购对公司来说是增加公司控股能力,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信心,同时降低企业被恶意并购的风险。对市场来说,股票回购能增强市场对企业强化经营的信心,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促进增量资金入市,有利于为股价稳定提供强力支撑,向市场释放正面信号,减少市场恐慌情绪,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证监会披露的征求意见稿显示,针对股份回购范围较窄、决策程序复杂、库存制度不健全等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分别提出了解决措施。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践看,股份回购制度,特别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已成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优化资本结构、稳定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