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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 打造东北振兴新引擎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国家发改委11日印发《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根据《方案》,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将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根据发展目标,到2022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体制基本理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在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的基础上,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显著高于辽宁全省平均水平。转型升级迈向新台阶,新动能持续快速增长,在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优化经济结构、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初步具备对辽宁省的引领示范作用。

  到2035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内一流水平的投资营商环境和创新驱动发展环境基本形成,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机制基本建立,建成体制机制新、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高、营商环境好、生态环境优的示范区,形成对辽宁乃至东北强有力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支撑东北全面振兴的新引擎。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过程中,除了创新和产业政策、环保和土地政策支持外,中央财政将积极研究通过财力补助等渠道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鼓励示范区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按规定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东部地区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参与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支持示范区按规定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探索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项目;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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