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改革“踩油门” 混改将成突破口
2018年度国企改革工作将进入冲刺阶段。今年三季度,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在全国范围铺开,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更是一举突破多重制度障碍,为改革攻坚提供了强大动力。上证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多省市已陆续制定相关政策助力改革。
据上证报统计,除了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北等改革先锋地区,广西、山西、吉林、辽宁、海南等省份也相继出台了国企改革的最新政策。同时,多地明确提出了国企改革的相关目标。
多地明确提出混改目标
统计数据显示,在入围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404家企业中,地方国企180家,其中广东、河南、江西、上海、天津等地入选企业数量相对较多。404家企业中,涉及A股国企上市公司118家,占上市国企数量约12%。
上证报记者注意到,北京、江苏、深圳、内蒙古、河南、辽宁和江西等地已经提出了明确的混改任务或试点单位。
据了解,北京市国资委正在拟定《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以及15个配套文件,高标准推动各项改革落地,混改将是重要突破口。按照北京市国资委要求,今年北京市国企改革将着重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积极推进分层分类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有序扩大员工持股试点范围,推动条件成熟的一级企业实现整体上市。
江苏省国资委于8月中旬印发《关于上报“双百企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信集团、华泰证券、江苏省盐业集团、金陵饭店、南京旅游集团、徐工集团等6户企业入选,将力争在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率先突破。
今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深圳开展国资国企改革“综合试验”,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提供“深圳经验”和“深圳样本”。目前,深圳已初步选取投控公司、粮食集团、深圳国际、特发集团、远致公司5家企业,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
内蒙古国资委表示,包钢集团已被列为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同时,内蒙古国资委将加快推动华宸信托公司、蒙能新能源公司等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初步确定3家员工持股试点子企业,正在制定方案和进行混改准备工作。
此外,河南省国资委公布了《2018年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拟实施混改项目表》,包括河南能化、平煤神马、郑煤集团等27个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
辽宁和江西明确了到2020年的国企混改目标。
其中,辽宁省8月初发布《加快推进全省国资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省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面达到70%以上,培育10至12户国内一流或行业先进企业集团。方案提出,到2020年,辽宁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力争突破3.5万亿元,所有者权益突破1.5万亿元。
江西省也表示要加速推进混改。江西省国资委副主任郑德才9月中旬表示,江西今年要基本完成江西国际公司、中鼎国际等一批重要骨干企业的混改工作,力争到2020年省属企业混改率达到80%。江西还将启动省属集团战略重组,加快推进煤炭、钢铁、电力、咨询服务等领域资源整合。
改革政策密集出台
9月以来,广西连续出台多份国企改革相关政策,涉及国企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出资人审批制度和建立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伴随改革政策密集发布,广西国企重组明显加速。截至9月份,广西有6户自治区直属国企实施战略性重组,包括: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整体并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组建新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整体并入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组建新的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整体并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组建新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和吉林则相继出台了强化国企投资风险监管的有关办法。8月14日,山西省国资委发布《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发布了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禁止类和限制类,实行分类监管。其中,限制类事项包括:单项投资额大于企业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50%的投资项目;投资额在1亿美元(含)以上的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省国资委认定的主辅业目录以外的投资项目;未纳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含追加)的投资项目。
吉林省国资委在9月份发布了《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也分为禁止类项目和特别监管类项目。其中,禁止类项目主要涉及8个方面的内容,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特别监管类项目主要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
吉林省国资委提出,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项目,监管企业应在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前报省国资委审核备案。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由监管企业按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投资。
推动国企上市打造行业龙头
从多地国资委出台的任务规划来看,推动国企上市仍为重要目标。
例如,扬州市国资委9月初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前,筛选10户国有控股企业进入国有企业上市资源后备库,完成5户以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新增1户国有企业实现首发上市,新增1户国有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逐步使上市公司成为扬州市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
北京市国资委提出,要推动条件成熟的一级企业实现整体上市。
广东省国资委在7月底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提出,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通过合并重组、主业调整、做强主业及剥离不良资产等方式,推进监管企业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力争2020年底前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资产超千亿元的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以及若干家主业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化集团。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